中山富洲胶粘制品有限公司胶粘分车间新建项目(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8-01-18

根据中山富洲胶粘制品有限公司的申请,经审议,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拟同意中山富洲胶粘制品有限公司胶粘分车间新建项目(二期)(以下简称“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该项目环保1执行情况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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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邮编528400)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山富洲胶粘制品有限公司胶粘分车间新建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小隐村
建设单位:中山富洲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山市中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中山富洲胶粘制品有限公司胶粘分车间新建项目(二期)于2009年6月经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批准新建,取得环评批复文号为中环建书[2009]0029号。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该项目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该项目的两条涂布生产线产生的涂布烘干工序废气分别收集后经“水封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各通过一根(共两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四)设置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场所符合防渗、防雨、防洪、防晒、防风等要求;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及时集中送往垃圾收集站。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备案,配备了环境风险事故应急设施,配套建设了消防废水收集系统等环境风险事故应急设施。
四、验收监测结论
(一)该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排水管网排入中山火炬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二)该项目涂布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处理后所监测因子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排气筒高度15m限值标准要求。
(三)该项目所监测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该项目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走运至垃圾填埋场作卫生填埋处置;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出售给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原料废包装袋(桶)交供应商回收,日常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走运至垃圾填埋场作卫生填埋处置;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处理。
(五)根据《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山富洲胶粘制品有限公司胶粘分车间新建技改变更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中环验报告[2016]44号,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992吨/年,符合不得大于3.907吨/年的要求已通过验收。
(六)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前后历时5天,先后走进76户居民与商铺中,进行实地问卷调查,并走访了附近9家企业单位,收集并最终汇总有效问卷79份。从70份个人问卷调查来看,附近居民对该项目的建设还是大部分持满意的态度,53%的被调查公众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持满意态度;有47%的被调查公众表示比较满意该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无被调查公众表示不满意该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被调查单位均表示支持中山富洲胶粘制品有限公司胶粘分车间新建项目(二期)项目的建设,同时也表达了对该建设项目的环保措施的肯定。
五、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