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纺织(中山)有限公司技改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8-01-17

根据龙门纺织(中山)有限公司的申请,经审议,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拟同意龙门纺织(中山)有限公司技改项目(一期)(以下简称“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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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龙门纺织(中山)有限公司技改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内
建设单位:龙门纺织(中山)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山市中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龙门纺织(中山)有限公司技改项目(一期)于2016年2月经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批准扩建,取得环评批复文号为中环建书[2016]0012号。本次只对该项目一期进行验收。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生产废水收集后经压力泵输送至中山市高平织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三角镇污水处理厂。
(二)燃料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麻石水膜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条35米高排气筒排放,麻石水膜除尘装置用水不外排;食堂厨房油烟经“运水烟罩+静电除油”处理后由风管引至楼顶排放。生产过程产生的臭气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边界与居住区的距离不少于50米。
(三)配套建成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危险废物以容器或防漏包装物盛装放置于临时贮存场所内,并及时转移处置,临时贮存场所的设置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及时集中送往垃圾收集站。固体废物的管理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
(四)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五)制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基本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设置了有效防止泄漏化学物质、消防废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拦截、收集措施,相关设施符合防渗、防漏要求。生产废水输送管道输出口处已安装计量装置对生产废水流量进行有效记录。
四、验收监测结论
(1) 该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排水管网排入中山市三角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由管道进入厂内收集池(容量750m3)后由压力泵输送至中山高平织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中山高平织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证明,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达到中山高平织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2) 该项目锅炉废气经处理后所监测因子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中燃气锅炉的排放标准要求。
该项目印染工序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所监测因子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限值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学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3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该项目食堂厨房产生的废气所监测因子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3) 该项目所监测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 该项目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产过程中燃成型生物质燃料过程产生的灰渣交花木场作堆肥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生产废料及其废包装直接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印染助剂废料、染料助剂的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交由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处理。生产过程中污水池定期清理产生的悬浮物及底渣(严控废物)交由广东茵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专业处理。
(5)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前后历时5天,先后走进81户居民与商铺中,进行实地问卷调查,并走访了附近3家企业单位,收集并最终汇总有效问卷74份。
从71份个人问卷调查来看,附近居民对该项目的建设还是大部分持满意的态度,82%的被调查公众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持满意态度;有18%的被调查公众表示比较满意该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无被调查公众表示不满意该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
五、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