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大涌镇茂辉印花厂技改扩建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7-12-08

根据中山市大涌镇茂辉印花厂的申请,经审议,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拟同意中山市大涌镇茂辉印花厂技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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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中山市大涌镇自来水公司大楼二楼(邮编528476)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山市大涌镇茂辉印花厂技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中山市大涌镇兴涌东路21号(李桂兴厂房6楼)
建设单位:中山市大涌镇茂辉印花厂
验收监测单位:中山市中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中山市大涌镇茂辉印花厂技改扩建项目于2011年5月经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建设,取得环评批复文号为《中环建表【2011】0495号》。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该项目调浆和印花工序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二)该项目清洗网版废水委托给具备相关废水处理资质的机构转移处理;
(三)该项目危险废物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
四、验收监测结论
(一)该项目排放调浆和印花工序有机废气所监测的各项因子均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二时段)。
(二)该项目生活污水已纳入大涌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该项目于2017年7月20日、21日昼间监测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五、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