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柏维照明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8-01-19

中山市柏维照明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中山市柏维照明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8号镇政府八楼邮编:528415;联系电话:22118821,传真:22231023 }


项目名称 中山市柏维照明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中山市小榄镇联丰广乐北路A区8号厂房
建设单位 中山市柏维照明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山市柏维照明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主要从事灯饰制品制造、加工(不含电镀、阳极氧化、酸洗或磷化工艺),年产节能灯85万个、LED球泡(灯杯)110万个、投光灯50万个、T5/T8灯55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2、回流焊(焊锡膏)、插件(波峰焊)、浸锡工序废气、贴片、回流焊(松香)、装配(人工及机械胶粘)、浸锡(松香)工序有机废气经治理达标后排放,打标工序废气通过加强通风减少排放。 3、严格落实隔声、消声等噪声治理措施。 4、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对周围居住区的家庭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发放个人调查表30份,回收30份。调查结果显示,对于该项目的建设:100%的个人受访者表示支持,无人表示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