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永发纸业有限公司已完成火电行业烟气特别限值技改工程改造并通过核实,中山永盛玻璃厂等3家企业已完成玻璃炉窑清洁能源改造并通过核实,各企业台帐资料齐全,符合《中山市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玻璃炉窑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和火电行业烟气特别限值技改工程项目奖励实施方案》资金奖励申请的要求。我局拟批准中山市永发纸业有限公司等共计4家企业火电行业烟气特别限值技改工程项目或玻璃炉窑清洁能源改造项目的资金奖励申请,合计525万元(伍佰贰拾伍万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表:
中山市玻璃炉窑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和火电行业烟气特别限值技改工程项目专项奖励资金明细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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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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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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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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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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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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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永发纸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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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圃镇新明南路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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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行业烟气特别限值技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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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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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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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横栏镇兴盛玻璃灯饰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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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栏镇新丰村永兴工业区环镇北路26-1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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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炉窑清洁能源改造(改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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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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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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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横栏镇永盛玻璃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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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栏镇永兴工业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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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炉窑清洁能源改造(改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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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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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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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横栏镇三宜玻璃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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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栏镇环镇北路永兴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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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炉窑清洁能源改造(改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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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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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者,可向我局反映。
受理单位: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中山市石岐中山三路政府第二办公区26楼
邮编:528403
联系人:陈文钦 (0760)88381111
曾广博 88318575、 15800198292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