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2014年,全市环保系统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凝心聚力,奋发有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重要成绩。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环境保护厅的大力支持下,市环境保护局团结全市环保干部职工,大兴为民、务实、清廉之风,以“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为统领,紧紧围绕“一改两稳三确保”中心任务,加强领导、敢于担当、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全年既定目标任务,优化环保服务,助推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全市主要环保工作回顾
2014年,市环境保护局以“八狠抓、八促进”带动全面工作,环保工作取得新成效。2013年度全省总量减排考核获 “优秀”等次;2013年度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排名全省第一; 2013年度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考核得分98分;2013年度环保责任考核,排名全省第二,获评“优秀”等次,为全省4个优秀城市之一。
(一)狠抓污染减排,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出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预核查工作红黄牌制度,一是农业源重点减排项目方面。重点改造省“十二五”减排计划中的规模化养殖场,完成永裕水产养殖、顺发养殖场、南区泰源农场污染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二是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方面。全面推进12个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其中黄圃、港口镇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按国家环保部2013年核查要求落实整改;板芙镇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完成减排结转;三角镇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小榄镇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申报减排;民众镇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具备申报减排资格。阜沙、南头、古镇、南朗镇等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完成建设,进入进水调试阶段;坦洲镇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东凤镇二期等扩建项目有序开展。三是重点工业项目减排方面。继续加大对中山火力、联合鸿兴、永发纸业等项目运行监管力度,全年脱硫效率稳定保持在90%以上;联合鸿兴、永发纸业、国泰染整、广兴(中山)纺织和三和管桩等5个企业完成降氮脱硝工程建设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四是工业锅炉减排方面。已完成高污染锅炉改造(含拆除)共397台,正在进行改造136台。五是机动车减排方面。完成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41634辆,提前超额完成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下达的35513年度目标任务;其中,淘汰黄标车15876辆,超额完成2014年市十件民生实事提出淘汰7000辆的工作目标;完成“黄标车”限行非现场执法(一期)4个监控点建设;9月1日起实施“黄标车”全市限行,成为全省首个全市范围限行“黄标车”的地级市;开展新能源汽车技术攻关和示范推广应用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推动第一批120辆新能源公交车于2015年1月交付运营。六是清洁生产方面。实现评估验收三级审核制度;主动公开清洁生产工作相关信息;推动第二批30家清洁生产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涉重金属重点企业每两年开展一次以重金属减排为主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二)狠抓环保服务,促进优质项目落地。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设立审批服务办公室,严格规范环评审批流程,通过合并、删减审批环节,将环评审批时间提速50%以上;严格执行新建扩建项目污染物前置审核制度,对13个建设项目进行总量前置审核。二是落实重点项目“马上办”。对重点项目进行提前介入及全程跟踪,确保项目环评条件充足,审批一次过关。推动瑞德兴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00兆瓦高倍聚光光伏太阳能项目、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产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和大涌镇洗水行业入园入区产业转型升级重点任务的落实。三是加强镇区事权下放业务培训。采取培训、个案指导、答疑、现场指导、讲座等多种形式对镇区执法人员进行指导,切实提高镇区业务水平,促进镇区依法行政。
(三)狠抓顶层设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完成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指标(试行)》,于2014年9月完成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于12月30日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30年)》。二是完善并实施生态补偿机制。草拟并协助市政府出台《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府〔2014〕72号),我市成为广东省首个实施“统筹型”生态补偿政策的城市,也是新《环境保护法》颁布后全省首个制定生态补偿政策的地级市。三是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镇、村建设。2014年8月19日,东凤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规划于通过专家评审,成为全省第一个完成编制并已通过专家评审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规划。全年共完成51个市级生态示范村建设,全市累计共有188个市级生态示范村,创建比例约为70%,实现了“镇镇均有生态示范村”。
(四)狠抓综合治理,促进环境质量改善。一是大力推进“全力改善空气质量”民生实事。制定了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成立了中山市空气环境质量协调工作组,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市气象局签署了《中山市环境保护局与中山市气象局共同推进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联动方案》,建立信息通报、大气重污染预报预警会商机制;开展VOCs污染防治工作,对全市约2000家餐饮业进行入户调查,掌握餐饮行业油烟治理现状;已完成我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的建设。2014年全年,我市空气质量为优145天,良159天,没有出现重度污染;达标天数比例为84.3%,同比增加8.1个百分点;1月至12月我市空气质量在珠三角九市排名分别为:4、4、4、4、2、4、3、2、5、6、4、6,均居前六名。二是深入推动镇区雨污分流。重点督促歧江河流域内10个镇区加快雨污分流工程进度。截止到12月,全市镇区累计完成主管网187.3146公里,完成支管网铺设515.4019公里。其中2014年完成主管网45.91公里,完成支管网288.802公里。大涌镇、民众镇和南朗镇的分散型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准备试运行。三是大力实施南粤水更清计划。编制《中山市供排水通道优化设置方案》、《中山市“河长制”实施方案(试行)》和《古镇水道(中山段)水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组织镇区安装“河长制”标志牌,明确镇区2015年底前须完成消除劣V类水体任务,推进古镇水道跨界污染综合整治,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全面落实2014年度“南粤水更清”各项重点工作。四是认真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编制《中山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实施方案》;完成全市重金属污染场地和地下水污染现状调查,启动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试点示范工作;推动电镀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及入园入区;督促三角高平电镀基地和小榄龙山电镀基地落实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
(五)狠抓执法监管,促进环境矛盾化解。一是积极落实三角高平化工区挂牌督办工作。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制定多项整治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认真落实挂牌督办要求。目前,3个集中废水治理设施提标升级、电镀企业和高平电镀污水处理一类污染物单独收集处理、提高纺织印染废水治污水平、粤电中山三角天然气热电冷联产项目建设和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等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二是推进小榄龙山工业园环境问题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00多人次,督促园区全面停产整顿;制定《中山市龙山电镀基地监管工作方案》,确保电镀企业一类污染物单独收集处理。全力整治小榄镇龙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涉嫌违法排污问题,全面评估该司的治理设施状况,实施限期治理。三是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开展了环境安全检查督察、电镀企业专项整治、岐江河流域排污企业执法检查、涉大气环境污染违法行为专项执法、大涌镇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以及环保“亮剑”行动等18个专项行动,全年出动执法人员61853人次,现场监督检查企业26880家次,其中,发出限期整改1968家次,立案查处违法行为685宗,处罚金额1489万元。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出台《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社会矛盾化解年”督导工作方案》和《中山市涉环境问题矛盾纠纷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方案,推动全市23宗重点信访案件全部化解。重点开展重信重访案件专项调处工作,全市环境信访系统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6786宗,结案案件16148,结案率96.2%;全市共开征排污费排污单位3181家,开征金额约为2881万元。四是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重新修订市、镇两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参加2014珠中江三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全市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年内先后参与处置了广珠西线高速南区路段载货运输车辆泄漏事故、神湾油罐车侧翻应急、国泰码头运煤船沉船、中山凯中有限公司污染泄露、横栏镇新茂工业区五金喷涂厂酸液泄漏等5起突发环境事件,有效地控制了污染影响范围,确保了社会稳定。
(六)狠抓能力建设,促进管理水平提升。一是强化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制定《中山市环境监察工作稽查制度》和《2014年中山市环境监察工作稽查方案》,开展24个镇区稽查工作,及时纠正环境监察中的不规范行为;创新制定并印发《中山市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落实污染源企业的监管责任;利用移动执法系统推进环境监察工作精细化管理。二是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积极筹建三乡、小榄、火炬环境监测分站;新建2个大气自动监测站,其中市委党校路边大气自动监测站和南朗镇常规站已完成站房建设、仪器安装,现正进行调试,准备进行验收。三是强化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设空气环境、水质环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上市企业环保核查等11个子栏目;推进“十二五”环境信息化一期项目建设,截止10月底,综合业务与政务平台以及环境资源数据中心已初步搭建完成;配合市网建办做好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上线运行工作;完成中山环保公众网站升级改造工作。
(七)狠抓实践教育,促进工作作风改变。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联系点18个,开展访民情活动46次,以点带面,狠抓实践活动落实;组织9次领导班子集中学习、7次专题培训,以学习促进作风转变;召开座谈会21次,谈话169人次,征求意见500余人,以广开门路找准“四风”问题;落实批评意见192条,以“出汗治病”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提高群众满意度。重点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治活动,推动“窗口”建设;出台《中山市环境保护局首问首接责任制》,聘请20名群众评议团,积极参与和监督我局各项工作。今年,我局在全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获得了94.83分,为“优秀”等次。三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制定《关于整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方案》,通过强化学习,切实增强机关党支部的政治自觉性;环境学会党支部通过开展以“诚信服务引领发展生态文明促进和谐”为主题的“十强引领”项目,先后荣获广东省两新“百强”党支部、省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直接联系点、中山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中山市首批社会创新观察项目单位等荣誉。四是创新反腐倡廉模式。修订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纪检监察信访约谈制,环保系统内部专题暗访工作机制,连续开展两期专题暗访;出台《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环境监察分局三级防控体系》;加强与市纪委和市检察院的沟通、共建共享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以及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工作。2014年我局未出现干部违法违纪问题。
(八)狠抓宣传引导,促进良好舆论氛围。开展空气质量、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生态文明创建、“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以及环境污染整治等五项专题宣传。与中山移动公司等运营商合作,开通手机环保信息。积极利用环保宣教橱窗、《中山画刊》、《环境》杂志、《珠江环境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宣传。举办环保嘉年华活动、第六届“珠中江”中学生环保现场绘画比赛、“粤环保.粤时尚—向污染宣战,你我齐行动”启动仪式,以及“气候变化轨迹”展览。
回顾过去,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全市环保工作压力大、任务重、人员少、场地设备不足的问题依然突出;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未形成有效合力;环保面临形势日益严峻,行政执法手段有限;空气环境与水环境质量与群众日益迫切的环境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全市经济保持较快增长,主要污染物新增量持续较快增加,总量减排难度加大;环境监测、生活噪声和大气污染投诉案件量大频急,部分环境敏感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环境保护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有待加强。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5年全市环保工作目标及计划
2015年是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十三五”发展思路的谋划之年。全市环保系统要以更坚定的信心、更充足的干劲、更务实的作风,咬定目标不放松,集中精力抓落实,确保“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2015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环境保护厅的工作部署,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引,以继续深化环保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重点,以依法行政为保障,进一步优化环保服务,深化污染减排,强化污染防治,严格环境监管,实现至“十二五”末,生态文明水平有大提升、环保服务经济有大成效、环保行政执法有大突破。重点抓好“6个着力”:
(一)依法行政,着力构建环保法治环境。大力推进“环保法治年”实施工作;开展环境监察精细化管理工作,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推进市镇环境监察一体化,按统一目标、统一标准、统一步调开展环境监察工作;深入调研成立“环保警察”的可行性,依法推进相关工作;继续开展与司法机关的“两法”衔接工作,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加大案件移送力度;加强与市人民检察院的合作,共同开展环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强对镇区事权下放业务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全面实施新《环境保护法》,根据“按日计罚”,落实查封扣押、移送行政拘留案件等工作。
(二)城乡统筹,着力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创建25个市级生态示范村(社区);推动6个镇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镇;推动有条件的镇区开展农村分散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2015年的生态补偿工作,完成2016年生态补偿资金的计算及筹集分配方案。
(三)深化改革,着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有效解决专业镇发展中涉环保束缚问题,强力助推新型专业镇发展;规范出台环评审批工作程序,统一各镇区环评审批条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梳理部门权责清单,实施审批目录动态管理;建立审批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每项行政审批的受理、移交、办理、发放进行全程跟踪督办,提高审批质量和审批效率;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中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以及农业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工业锅炉及机动车减排等四项专项减排方案,实行重点减排项目红黄牌制度;推动建成全市“黄标车”限行电子抓拍系统二期工程,加快财政供养类“黄标车”、公交“黄标车”的淘汰更新工作,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
(四)长效管理,着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落实南粤水更清2015年度工作任务,加大河涌整治力度,推行“河长制”,消除劣V类水体;加快整治西江中山河段、小榄水道、鸡鸦水道、东海水道等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137个重点整治项目;督促镇区加大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力度,重点督办2015年度岐江河流域内10镇区雨污分流工程任务落实情况;做好2014年度镇区雨污分流考核工作,落实各镇区雨污分流资金补贴。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编制《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度实施方案》,推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编制大气重污染应急演练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探索建立VOCs污染源数据库,开展VOCs总量控制和开征排污费研究工作;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全面落实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各项重点任务;开展加强我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处置能力的研究。狠抓三角高平、小榄龙山和北区、民众沙仔、大涌镇转型升级等突出环境问题,举一反三,重点解决历史遗留环保问题,防止区域性环境问题发生。
(五)加强建设,着力提高素质能力水平。探索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和环保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完善监测仪器、加快监测分站建设、提高监测人员业务能力等措施,提高市镇两级监测能力水平; 通过完善监察仪器和设备,重点培养一批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环境监察干部,提高环保系统应急处置、快速反应和综合执法效率和能力;继续推进中山市“十二五”环境信息化建设,以“数字环保”增强服务意识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六)树立形象,着力打造勤政廉政队伍。全面把握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环境保护的新任务、作风建设的新要求,将学习与工作紧密结合。积极开展勤政廉政实践活动,深入查摆问题,深挖“四风”表现和推进作风建设,坚持环保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化党建和机关作风建设,加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落实党风廉政领导责任制,加强对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跟踪、督办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