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环保局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设想
一、全市主要环保工作回顾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环保厅的大力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以及各界环保人士的监督支持下,市环保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三次、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强抓共管保环境、凝心聚力促发展、千方百计惠民生,胜利完成了各项环保目标和任务,努力开创全市环保事业新局面。2012年总量减排考核排名全省第一;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排名全省第二,连续6年获得“优秀”等次。一年来,我们重点抓好7项工作:
(一) 加强保护,积极创建,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水平逐步提高。在生态示范创建方面,召开了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暨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动员大会,建立了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生态文明建设各项重点工程和建设指标的责任单位为主要成员,初步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考核考评体系;编制了《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拟在3年间从市财政中划出约6000万元用于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启动《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修编工作;针对农村生态保护投入不足现状,完成了市重点调研课题“城乡统筹生态保护机制”的研究;加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细胞工程建设,截止2013年6月,全市共有52个村(社区)获得市政府命名。指导东凤、小榄、沙溪、三乡、坦洲、南头等镇做好创建美丽乡镇前期准备工作。在水环境综合整治方面,积极与省及周边城市接轨,出台了《中山市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工作方案》,由镇区主要负责人担任“河段长”落实治水责任,全面推进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出台农村分散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方案,拟设立1500万元在2014-2016年间专项补助中山农村分散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镇区雨污分流推进方面,组织开展2012年度镇区雨污分流年度工作考核,出台《中山市镇区雨污分流工作(2013-2015年)考核细则》,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协助市委、市政府制定领导挂点分片督导机制;组织业内专家每月对镇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中碰到的各类技术问题进行现场会诊,及时解决施工遇到的技术困难。截止12月底,已完成主干管网105.73公里,支管网197.65公里,2013年建设任务完成并提前开展2014年建设工作,累计完成投资85952.81万元。
(二)统筹兼顾,严格减排,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制定实施《中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召开全市总量减排会议,市环保局领导班子定期组织专题研究,加强分片指导,狠抓重点项目落实和任务进度。一是严格执行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引导环境容量投向符合市产业升级的重点项目,共对158个项目进行总量前置审批,对未取得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二是持续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2013年度共组织开展了91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通过专家审核评估的企业20家,通过专家审核验收的企业71家;三是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共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万吨/日,为2013年化学需氧量及氨氮减排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四是加强农业源重点项目减排,完成了我市重点项目珠海食出公司坦洲猪场与中山市潮兴家禽发展有限公司的整改;关闭了中山市创富养殖有限公司;中山市东升镇粮泉生猪养殖场以及中山市中益农牧有限公司全面完成清拆工作,基本完成了省下达的第一批及第二批农业源减排项目的整治任务;五是加强结构减排,新增了中山市横栏镇吉大灯饰玻璃厂等2项大气污染物结构减排项目申报减排,实现了中山友利玩具城有限公司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的减排申报;六是坚持“找好切入点,先急后缓,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编制《环境责任保险实施方案》,初步确定了20家试点单位。七是切实加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工作力度,开展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检查,完成了国控企业在线监控系统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2013年共核发新版排污许可证980个,完成排污许可证年审审核1710宗。
(三)高度关注,及时应对,稳步提升空气质量。空气质量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我局一是紧抓大气污染减排,划定了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不含)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锅炉,督促禁燃区内400台锅炉完成改造或拆除(禁燃区内共670台需改造锅炉);二是推动脱硫脱硝项目建设,其中脱硫工程方面,二氧化硫减排量最大的“一号工程”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脱硫项目在市政府协调下顺利实现了为期30天的停机整修,投资近500万元完成了除尘设备更换、烟道改造、减震及旁路彻底物理截断等系列工程,提高了脱硫设施运行效率及稳定性。中山国泰染整有限公司、广东三和管桩有限公司等6家工业脱硫项目亦实现了减排申报。脱硝工程方面,中山市联合鸿兴造纸有限公司完成了2台75蒸吨电站锅炉的低氮燃烧改造和脱硝工程建设,并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中山市永发纸业有限公司、广兴(中山)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等企业已完成脱硝工程建设;三是机动车减排方面,2013年上半年我市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与2012年相比继续下降,加之我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措施已正式出台执行并取得初步成效,预计年终核算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将进一步下降;四是开展VOCs(有机挥发气体)整治,目前204家VOCs重点企业中40家停产或关闭,137家安装了治理设施,其余均有组织排放;五是2013年6月1日起在中山市环保局网站发布AQI(大气环境质量)日报,及时向社会发布具体空气质量监测情况;六是针对空气质量受气象影响,变数较大的情况,积极与市气象局联动,建立互通制度;与省环保厅大气监测专家联动,拟定省市联合分析制度,及时、权威判断空气质量,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同时引导公众理性对待。2013年我市空气质量为优良的天数有252天,轻度污染87天,中度污染25天,重度污染1天。其中,5月、6月、7月、8月空气质量状况在全国74个重要城市中分别排名第6、第3、第5和第10,全市空气质量保持良好。
(四)重点突出,铁腕执法,确保全市环境安全。2013年我局突出抓好重金属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和环保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在重金属污染防治方面,编制了《中山市建设项目环保管理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新增重金属排放的建设项目的审批要求;印发了《中山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实施方案》;编制了《中山市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中山市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试点示范可行性报告》,启动了重金属污染场地及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工作;全力督促落实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三角高平电镀基地的废水深度治理工程已完成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拆除了该项目周边两家电镀企业确保用地需求,目前正开展施工图设计和建设工程勘察;小榄龙山电镀基地的废水深度治理工程已于2012年9月动工建设,预计2014年第一季度完成验收;进一步加大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完成了全市所有电镀园区和电镀企业的资料收集和现场调研工作;建立了国家和省规划所列重点重金属企业台帐。饮用水源保护方面,围绕副省长许瑞生对解决全省饮用水安全问题做出的重要指示,我局在调整饮用水源规划、加强饮用水源监控体系建设以及推进雨污分流的基础上,全面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截至2013年6月30日全市共完成402个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的专项整治工作,其中34个为重点整治项目(包括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或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以及二级保护区内堤外重污染工业建设项目),完成进度约97.0%。剩余未完成整治任务的13个违法建设项目中,1个市政府责令年底前搬迁,1个镇区申请保留,1个经核准后纳入下阶段整治范围,7个已提交延期搬迁申请,3个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已完成整治工作的饮用水源保护地,我市已初步开展了相关生态修复工作,全市饮用水源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在环保专项行动方面,一是相继开展了重金属排放企业专项整治、岐江河流域排污企业专项检查、涉及重金属排放企业、制药行业和皮革行业专项排查等10多项整治工作,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的区域重点环境问题。201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9065人次,现场监督检查企业24002家次,立案查处违法行为632宗(其中我局查处309宗,镇区查处323宗),处罚金额达1782万元(其中我局处罚金额1373.18万元,镇区处罚金额408.8宗);二是全面开展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对全市589家涉生产化学品企业进行了排查摸底;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开展进口固体废物联合检查,今年共完成1050份危险废物跨市审批工作、2131份危险废物市内转移备案工作以及830份危险废物网上平台审批工作;三是认真开展后督查工作,对被处罚151家企业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现已初步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有125家(含已搬迁、已停产、已关闭和正在申请验收及试生产)。
(五)积极防控,妥善处理,全力遏制环境突发事件。2013年我市妥善解决沙溪镇新天马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苯乙烯泄漏事故、华士达化工有限公司酒精储罐火灾、坦洲镇永二村附近河涌油污污染、伊士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氯气泄漏事故、广珠西线东升段运载氢氟酸货车翻车泄漏事件等5起突发环境事件,以及三乡水厂、三角高平“癌症村”、中山污水处理厂污泥在江门倾倒等涉媒事件,确保了社会稳定。一是加强与镇区联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环境应急管理的具体工作部门和责任人,将镇区主要领导作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不履行职责引起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追究责任。二是完善内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在环评审查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时,对环境风险防范提出明确要求;在日常环境执法中将环境应急管理作为重要检查内容,督促企业切实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时,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环境监测、污染控制、宣教法规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三是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准确掌握各类风险源的数量、生产、储存及风险防范措施,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和企业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做到“四个清楚、三个不能”,即“风险源物品底数清楚、环境安全隐患清楚、检查记录清楚、整改落实情况清楚”。发现问题后, “不能不报告问题、不能不解决问题、不能不事后督查问题”。四是健全环境应急值班制度,保证24 小时联系畅通,杜绝举报电话无人接听的状况;坚决克服“能压就压,压不住再报”的侥幸心理,第一时间报送事件各阶段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五是强化珠中江区域应急管理工作,成功举办了2013年珠中江环境突发事件联合应急演练。六是高度重视环境信访调处工作,开展了2013年领导干部“基层大接访”及重信重访案件专项治理等一系列环境信访整治工作。据统计,2013年全市环境信访系统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5390宗,接访15506人次,处理案件15390宗,处理率达100%。
(六)广泛动员,精心策划,掀起环保宣传新高潮。结合环保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六五”宣传纪念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3月30日,与中山电台联合组织了小榄水道马大丰饮用水源湿地行活动;5月22日,组织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纪念活动。“六.五”期间,评出15个2012年中山市“绿色社区”,35所2012年中山市“绿色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举办第二届“珠中江”中学生环保诗歌朗诵比赛;制作宣传橱窗,在各镇区的社区街道、公共场所、工业园区广泛宣传;开通环保局新浪微博,创建交流平台;加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的指导工作,申报了省级绿色学校16所、省级绿色社区2个。
(七)严格把关,拒腐防变,打造服务型机关。围绕“环保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精神,我局严把环评、审批关,不断提高行政效率,深入开展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强化环保对全市经济发展的优化作用。在行政业务方面,一是严格执行总量前置审核制度,有效控制全市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引导环境容量投向符合市产业升级的重点项目,促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二是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制度,严控工艺技术落后、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建设,从源头减少污染;三是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通过开通“绿色通道”,合理简化审批流程,重点项目环保审批时间提速30%。四是认真组织开展2012年度环保信用管理评价工作并予以公示,评出65家绿牌(环保诚信企业)、24家蓝牌(环保可信企业)、15家黄牌(环保警示企业)、27家红牌(环保严管企业)。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一是逐步建立联系基层办实事机制,2013年,局领导班子前往各镇区召开局党委和镇区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座谈会10次,为镇区解决多项实际问题;二是启动示范修身学堂建设,截至目前,我局修身学堂已开课24期,成为了干部职工提升道德文化素质和个人综合能力的平台;三是通过开展“清案头、清抽屉”行动、以及“八问”大讨论找准自身问题,查缺补漏;通过晒职权、组织群众网络评选“满意”科长活动和实行首问(接)责任制,建立起“述职述廉”考核台账,大力整治“科长现象”,消除“中层梗阻”,打通思想断头路,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四是市环保局纪委联合市纠风办组织了环保系统的作风暗访,以治理“庸懒散奢”问题作为突破口,切实解决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四风”问题,筑牢纪律防线。据统计,2013年群众对环保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投诉明显下降,环保干部队伍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显著提高;在2013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以95.017分通过综合测评,获评“满意单位”。
回顾过去,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全市环保工作压力大、任务重、人员少、场地设备不足的问题依然突出,主要是生态文明示范市及国家级美丽乡镇建设指标要求高,创建难度较大;镇区雨污分流推行缓慢,污水处理效果不理想;主要污染物新增量持续较快增长,总量减排达标难度大,严控污染项目准入工作压力大;大气、水环境整治任务繁重,个别违法排污企业仍然顶风作案,偷设暗管、偷排漏排现象时有发生,环境安全形势严峻;跨界河涌污染治理难度大;环境监测、生活噪声及大气污染投诉案件量大频急,一线监测、执法力量明显不足,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升。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4年全市环保工作目标及任务
2014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核心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加快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工作的意见,推进污染减排,强化综合整治,严格环境监管,全面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重点要做好7项工作:
(一)以建设“珠江口湾区最美宜居城市”和“经济发达城市中生态最好城市”为目标,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精神和新指标,落实中山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提出要加强生态建设,永葆碧水蓝天,努力将中山打造成为珠江口湾区最美的宜居城市,建设经济发达城市中生态最好、社会最和谐、市民幸福指数最高、老百姓得益最多的城市要求,加快修编《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技术评估;计划创建20个生态文明示范村(社区),对已达到市级生态村要求并在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村(居)要求其创建市级生态村,并建议以镇区为单位,一个镇内已经达到条件的村全部创建;推广镇区偏远村庄实施分散型污水处理,解决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外的污水处理问题;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以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等“创绿”活动为平台,构建学校、社区、企业为一体的大宣教格局,健全公共参与和信息公开机制,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鼓励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生态文明的监督与建设。
(二)以提升环境质量为根本,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实施岐江河水环境生态保护区水质保障行动方案; 积极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要求不在市政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的村,开展分散型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强力推进镇区雨污分流,落实2014年度镇区雨污分流工作任务,督促各镇区加快工程进度;全面实施市锅炉污染减排“十二五”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全市锅炉改造,加快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启动购买服务发放环保标志工作,开展路检和停放地抽检执法,加强油气回收改造后续监督管理,推进黄标车的淘汰更新进度; 抓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及重点项目的实施,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年度考核,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及环境质量的监测,建立完善重金属污染减排台帐,积极推进需入园重金属企业的搬迁工作;加强固体废物监管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
(三)以推动转型升级为导向,进一步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综合作用。强化环评审批服务,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动态调节,对市重点项目及符合现代产业体系、升级改造的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建立市、镇联网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系统,加大网络审批实施力度;建立建设项目与减排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衔接的环评审批机制,实行新建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严格审批电镀、线路版、漂染洗水、金属表面处理等重污染项目;建立完善规划环评审查部门联动机制以及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推进绿色产业体系建设,加强工业企业生态化改造,创建一批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企业示范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引进和创新低能耗低排放生产技术,推动企业实施集中供热或改燃清洁能源,指导督促涉重金属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四)以完善机制为着力点,进一步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严格执行《中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以及农业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工业锅炉及机动车减排等四项专项减排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市府办、市纪委、市环保、农业、经信、统计等多部门定期开展污染减排专项督办,健全污染减排部门联动机制,督促落实减排项目;监管执法与财政奖励双管齐下,大力推进脱硫脱硝工程建设,提高认可率;推动财政供养类“黄标车”、公交“黄标车”的淘汰更新工作,加大对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的资金投入。
(五)以综合防治为手段,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加快完善环保法规体系,加大行政惩罚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环保违法行为;实施我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全面推进环境监测、监察、应急、信息、宣教、固废管理等能力建设,加快环境监测分站和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继续做好包括PM2.5和臭氧在内的六项主要空气污染物指标监测;做好重金属和VOCs监测工作,提高监测站废气中VOCs的采样及监测能力; 健全污染源长效监管机制,推进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加强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管理,督促“未验先投”项目加快整治进度;切实落实污染源排污申报和许可证制度,推动企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依法强制重点污染源公开环境信息; 强化环境应急和信访工作,健全信访督办、通报和考核制度,推动解决重点环境信访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六)以发动公众参与为突破,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目标,依靠主流媒体,建立持久的环保宣传版块,突显政府环保工作的成就,增强社会、公众对环保部门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以创建环境教育基地、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学校为平台,在全市学生、企业、家庭中大力开展环境教育活动,大力举办环境科普讲座等活动,创新工作方法,做好绿色社区的评查表彰工作;以举办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为契机,做好环境新闻报道,深入建设环境文化宣传橱窗、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环境教育基地,培育有影响力的环保社团和环保志愿者队伍;积极疏通人民群众参与环境监督的渠道,推动环境信息公布、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七)以群众路线为支撑,进一步打造服务型环保机关。强化对镇区环保分局的培训及指导工作,建立健全考核及监管机制,将各镇区环保分局能力建设情况纳入镇区环保工作实绩考核体系;加强环科院、学会机构建设,紧抓主要业务和开拓新业务,积极做好环保科研项目; 提升环保社会化服务能力,研究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完善环保执法后督察机制;加快推进环境执法内部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听证、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制作等工作;加强干部思想道德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长期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紧扣中山环保实际,全面把握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环境保护的新任务、作风建设的新要求,将学习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摆问题,深挖“四风”表现和推进作风建设,坚持环保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化党建和机关作风建设,加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落实党风廉政领导责任制,加强对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跟踪、督办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