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环保局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设想
2012年,全市环保系统以服务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为主线,以环境生态保护和建设为抓手,以实施“三个转变”和强化“五个观念”为保障,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生态文明建设和重点流域区域污染治理,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一、全市主要环保工作回顾
2012年,面对党的十八大对我市环保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一系列重大的环境风险挑战,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以及各界环保人士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凝心聚力改善环境、保障民生,胜利完成了各项环保目标和任务,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统筹兼顾,严格减排,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制定实施《中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与各镇区、相关部门签订《“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并召开全市总量减排会议,市环保局领导班子定期组织专题研究,加强分片指导,狠抓重点项目落实和任务进度。2012年有序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1、严格执行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引导环境容量投向符合市产业升级的重点项目,共对136个项目进行总量前置审批,对未取得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2、持续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共完成了242家次企业的评估、验收,通过评估的企业78家次,通过验收的企业142家;3、整治重金属污染,编制实施《中山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和《中山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开展电镀行业综合整治,推进电镀工业园区及电镀企业的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和清洁生产;4、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共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万吨/日,为2012年化学需氧量及氨氮减排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有力的支持;5、2012年6月5日起实施环境空气质量PM2.5新标准,并向社会发布具体监测情况,在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指数(AQTI)2012年评价结果中排名全国第四;6、紧抓大气污染减排,中山联合鸿兴造纸有限公司、中山永发纸业有限公司重点项目脱硫设施已完成中控系统建设,且脱硫系统旁路均已按要求拆除,氮氧化物排放量最大的嘉明电力1#、2#机组已全面停产;7、加强农业源重点项目减排,完成了中山市种猪场有限公司的全面清拆,横栏镇、沙溪镇以及石岐区的畜禽养殖场已基本完成畜禽清理工作,中山市白石鸡场基本符合国家减排要求;8、实施机动车污染减排,加强了对高污染“黄标车”的监管,2012年8月15日起正式实施“黄标车”中心城区限行措施,限行区面积占建成区面积54.3%以上,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95%以上;9、加强结构减排,新增了中山市宝力蓄电池有限公司等7项水污染物结构减排项目,以及中山市新晨星玻璃厂有限公司等3项大气污染物结构减排项目申报减排,实现了中山珠江啤酒有限公司等6项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的减排申报。
(二)加强保护,积极创建,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水平逐步提高。2012年,我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加快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委[2012]1号),市政府印发了《中山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为今后一个时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在生态示范创建方面,制定了《中山市环保局关于推进秀美村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创建工作落到实处,2012年我市有23个村(社区)已通过市级生态示范村(社区)考核验收并正式命名,市级生态示范村数量累计达32个,东凤镇也率先展开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镇工作;在饮用水源保护方面,完成了我市全部350个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牌设置工作,维护全市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安全;在水质保护方面,形成了《中山市岐江河水质保障研究报告》和《中山市岐江河水环境生态保护区水质保障行动方案(第一阶段)》,岐江河39公里将全部水域划为重点保障水域,并设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在推进镇区雨污分流建设方面,出台了《中山市镇区雨污分流工作实施方案》,计划于“十二五”期间建成涵盖105个社区(村),新建(扩建)污水处理能力27.5万吨/日,新增污水收集主干管网约468.68公里,新增支管网工程约914.16公里及支管到户的工程,同时制定《中山市镇区雨污分流工作考核办法》,对镇区雨污分流工作开展跟踪督办。目前,大部分镇区已基本完成了雨污分流管网工程的环评、立项和方案设计等工作。
(三)全面排查,重点防护,确保全市环境安全。2012年我局以防患于未然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了我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真正做到预防为主、快速处置。组织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以176家涉重金属、危化品生产经营运输单位以及辐射源、放射源使用的企业为检查重点对象,同时兼顾环境敏感区附近重点污染企业;牵头开展环境安全百日防护工作,以5大类166家环境风险企业为重点对象,切实加强排查监管力度,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和问题的企业及单位进行集中整治,共完成90项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整改,掌握了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的基本情况,基本建立了企业环境风险分布档案,完善了企业环境风险防范管理机制,逐渐推进环境管理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组织和参与各种综合应急演练,成功在我市某电镀企业举办了2012年中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全面检验了各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和区域间、部门间的有效沟通、协同作战水平,有效提高了我局综合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监察,铁腕执法,环保专项行动高效有序。严格开展污染源日常环境监察工作,不断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突击检查力度,全年现场环境监察出动执法人员62208人次,现场监督检查企业26014家次,立案查处违法行为419宗,处罚金额达1379万元;相继组织开展了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专项整治、岐江河流域排污企业专项检查、市控以上重点污染企业等10项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完成了禽畜养殖污染专项整治验收、沙溪镇无证照经营洗水厂专项整治、阜沙镇和黄圃镇鸡鸦水道沿岸废品收购企业专项整治;认真开展后督查工作,巩固整治成果,对被处罚企业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落实。据统计,整治期间共查处无证照违法排污的洗水企业 4 家,处罚金额24万元,自行搬迁6000平方的洗水车间,清拆洗水机141台,清拆500平方厂房,阜沙镇堤外40家废旧品经营企业全部完成清拆,拆除违章建筑10万多平方米,清理占用水利地、农保地150多亩,黄圃镇拆迁鸡鸦水道沿岸废品收购企业22家,清拆面积27.8亩土地,圆满完成了整治工作;高度重视环境信访调处工作,开展了2012年领导干部“基层大接访”及重信重访案件专项治理、环境信访风险排查防范、噪声超标排放行为专项整治、党的“十八大”前期环境信访维稳等一系列环境信访整治工作。据统计,2012年全市环境信访系统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4000宗,接访14145人次,处理案件13888宗,处理率达99.2%。
(五)落实整改,提升能力,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成果。继续围绕国家环保部现场复核组提出的意见,扎实开展整改,着力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成果。强化能力建设,制定并印发《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简政强镇事权改革事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依法将两类十八项环保管理职权调整下放给镇区行使,其中行政审批类共十项,同时建立定期反馈机制,加强对镇区行使职权的交接、业务指导和监督核查。强化监督管理,健全危险废物长效监管机制,成立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科,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出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转移联单管理等文件;强化创文工作,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相关环保考核指标任务分工方案》,分解并落实9项指标,确保创建任务顺利完成、考核达标。
(六)动态更新,强化监控,污染源监督管理工作显成效。切实加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工作力度,开展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检查,完成了国控企业在线监控系统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参与总量减排核查。2012年共核发新版排污许可证816个,完成排污许可证年审审核1296宗;认真组织开展2011年度环保信用管理评价工作并予以公示,评出63家绿牌(环保诚信企业)、17家蓝牌(环保可信企业)、20家黄牌(环保警示企业)、25家红牌(环保严管企业);组织调整更新了全市2012年污染源分级管理名单,办理工业废水转移2221宗,办理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申请62宗。
(七)广泛动员,精心策划,掀起环保宣传新高潮。结合环保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六五”宣传纪念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5月23日开展2012年全民修身绿化纪念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暨环保宣传月启动仪式。宣传月期间,评出19个2012年中山市“绿色社区”,20所2012年中山市“绿色学校”,4个市级生态村;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各镇区的社区街道、公共场所、工业园区广泛宣传,共制作环保低碳生活、环保法制违法案例漫画宣传板16幅,完成广东省环境文化宣传橱窗建设任务50个,发放环保宣传手册3000份,悬挂横幅100条;加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的指导工作,申报省环境教育基地5个并积极配合完成省环境教育基地验收工作,申报了省级绿色学校17所、省级绿色社区6个。
(八)深入基层,拒腐防变,打造群众满意的廉政机关。逐步建立联系基层办实事机制,2012年,局领导班子前往各镇区召开局党委和镇区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座谈会20次,为镇区解决实际问题近百项,班子成员带领业务骨干为企业解决环保问题超过200个;启动示范修身学堂建设,于9月20日启动了示范修身学堂的创建工作,截至目前,我局修身学堂已开课六期,成为了干部职工提升道德文化素质和个人综合能力的平台;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充分结合起来,与市检察院建立了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在监察分局、监测站、环科所、学会四个部门明确了由副职领导分管政工和纪检监察工作,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通过一系列措施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带到干部家庭、辐射到社会,有效构筑了单位、家庭、企业互动的防腐体系;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面开展清权确权活动,明确职权67项,绘制业务流程图68个,各部门结合实际排查出风险点235个,建立制度95项,防控措施165条,针对薄弱环节,出台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防控文件,有效堵塞了制度漏洞。据统计,2012年群众对环保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投诉明显下降,环保干部队伍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显著提高。
回顾过去,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全市环保工作压力大、任务重、人员少、场地设备不足的问题依然突出,主要是总量减排达标难度大,严控污染项目准入工作压力大;大气、水环境整治任务繁重,环境安全形势严峻;跨界河涌排污责任主体难以确定,跨界执法工作机制尚未形成,跨界河涌污染治理难度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完善,雨污分流推行缓慢,污水处理效果不理想;环境监测、生活噪声及大气污染投诉案件量大频急,一线监测、执法力量明显不足;我市较多排污企业经营状况欠佳,全市排污费增收的压力较大;机动车在线监控系统不完善,环保标志管理水平仍有待提升。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3年全市环保工作目标及任务
2013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一年。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核心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委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加快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工作的意见,推进污染减排,强化综合整治,严格环境监管,全面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重点要做好九项工作:
(一)坚持加强领导,着力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市。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精神和新指标,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推进落实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工作的意见和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计划创建100个生态文明示范村(社区),对已达到市级生态村要求并在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村(居)要求其创建市级生态村,并建议以镇区为单位,一个镇内已经达到条件的村全部创建;推广镇区偏远村庄实施分散型污水处理,解决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外的污水处理问题;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以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等“创绿”活动为平台,构建学校、社区、企业为一体的大宣教格局,健全公共参与和信息公开机制,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鼓励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生态文明的监督与建设。
(二)坚持明确责任,着力推进总量减排工作。主动适应“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新领域和新指标的约束性要求,严格执行《中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以及农业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工业锅炉及机动车减排等四项专项减排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市府办、市纪委、市环保、农业、经信、统计等多部门定期开展污染减排专项督办,督促落实减排项目;出台相应的农业源减排、“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奖励政策,加大对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的资金投入。
(三)坚持全力推进,着力实施雨污分流工程。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简化镇区雨污分流工作手续,加快审批时效,加强融资力度,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费具体征收标准;落实镇区雨污分流工作小组办公室人员招聘方案,加快补充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督促各镇区开展2013年度雨污分流工作,完成第一批村(社区)工程建设,督促火炬区、小榄、古镇、横栏、南头等5个镇区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项目投入运行,启动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完成坦洲、阜沙等镇的扩建项目主体工程,2013年6月底前启动东凤、南朗等镇污水厂二期工程建设。
(四)坚持强化绩效,着力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强化各业务科室对镇区环保分局的培训及指导工作,建立健全考核及监管机制,将各镇区环保分局能力建设情况纳入镇区环保工作实绩考核体系,帮助镇区环保分局熟悉事权审批各环节,提高环保业务能力。
(五)坚持立足全局,着力实施环保调控引导。强化环评审批服务,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动态调节,对市重点项目及符合现代产业体系、升级改造的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建立市、镇联网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系统,加大网络审批实施力度;建立建设项目与减排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衔接的环评审批机制,实行新建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严格审批电镀、线路版、漂染洗水、金属表面处理等重污染项目;建立完善规划环评审查部门联动机制以及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推进绿色产业体系建设,加强工业企业生态化改造,创建一批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企业示范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引进和创新低能耗低排放生产技术,推动企业实施集中供热或改燃清洁能源,指导督促涉重金属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强化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实施岐江河水环境生态保护区水质保障行动方案;全面实施市锅炉污染减排“十二五”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全市锅炉改造,加快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划定并通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不再审批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启动购买服务发放环保标志工作,开展路检和停放地抽检执法,加强油气回收改造后续监督管理,推进黄标车的淘汰更新进度;抓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及重点项目的实施,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年度考核和“十二五”中期考核,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及环境质量的监测,逐步建立重金属污染减排台帐,积极推进需入园重金属企业的搬迁工作;加强固体废物监管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
(七)坚持依法行政,着力加强环保综合执法。健全污染源长效监管机制,推进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加强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管理,督促“未验先投”项目加快整治进度;切实落实污染源排污申报和许可证制度,推动企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依法强制重点污染源公开环境信息;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项目专项整治工作;加快综合整治力度,推动解决一批久拖不决的环境问题;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建立环境应急风险源台帐,检验各部门和专业队伍应急响应和处置的能力;强化环境应急和信访工作,健全信访督办、通报和考核制度,推动解决重点环境信访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八)坚持真抓实干,着力提升环保能力水平。加快完善环保法规体系,加大行政惩罚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环保违法行为;实施我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全面推进环境监测、监察、应急、信息、宣教、固废管理等能力建设,加快环境监测分站和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继续做好包括PM2.5和臭氧在内的六项主要空气污染物指标监测;做好重金属和VOCs监测工作,提高监测站废气中VOCs的采样及监测能力;加强环科院、学会机构建设,紧抓主要业务和开拓新业务,积极做好环保科研项目;提升环保社会化服务能力,研究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完善环保执法后督察机制;加快推进环境执法内部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听证、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制作等工作;加快环境信息化步伐,构建我局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加强环保宣传教育,举办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做好环境新闻报道,深入建设环境文化宣传橱窗、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环境教育基地,培育有影响力的环保社团和环保志愿者队伍。
(九)坚持转变作风,着力提升环保系统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干部思想道德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章、十八大会议精神及省委、市委相关会议、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根据规定开展各项自查自纠;提升人员整体素质,精心制定主题,扩大成员范围,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能力提升等各类培训班,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考核、有心得;深化党建和机关作风建设,加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落实党风廉政领导责任制,加强对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跟踪、督办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回顾过去,令人鼓舞;展望未来,催人奋进。今后的环保工作虽然任重而道远,但是我们坚信,在省环保厅、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环保系统一定能团结协作、攻坚克难、同心同德,把建设“生态文明”和建设“三个适宜”和美中山的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继续开创全市环保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