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期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规划计划 > 规划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镇区及部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文章来源:综合科 发布时间:2017-10-20
0

 

各镇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进一步保护和改善中山市声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局制定了《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并于20176-7月份征求了各镇政府、市各有关单位意见。依据有关镇区和部门反馈意见,我局对《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确保《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科学性、公正性,现将有关镇区和部门反馈意见采纳及方案修改情况公开见附件,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对采纳情况有补充意见的,请于111日上午10点前反馈我局。逾期未复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蔡建楠    电话:88318615

附件:《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单位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