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进一步保护和改善中山市声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局制定了《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并于2017年6-7月份征求了各镇政府、市各有关单位意见。依据有关镇区和部门反馈意见,我局对《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为确保《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科学性、公正性,现将有关镇区和部门反馈意见采纳及方案修改情况公开见附件,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对采纳情况有补充意见的,请于11月1日上午10点前反馈我局。逾期未复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蔡建楠 电话:88318615)
附件:《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单位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