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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全覆盖监测,掌握内河涌水质

文章来源:生态科 发布时间:20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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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掌握我市内河涌水质,为全市河涌整治提供数据支持,配合打好全市黑臭(未达标)水体剿灭战,我局借鉴其它城市河涌监测布点实例,咨询省内第三方监测单位咨询,在征求组织市水务局、住建局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中山市河涌水质监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计划自本年度起,根据市水务局提供的全市河涌名录,开展覆盖全市的河涌水质监测,并参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要求,对每段河涌的上、中、下游设置3个采样点。《方案》结合省对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的考核要求,对中心城区(东区、石岐区、南区、西区、五桂山共约84条(段))加入黑臭水体监测指标,共监测7个指标:氨氮、总磷、COD、石油类、DO(溶解氧)、透明度和氧化还原电位。其余19个镇区共约1036条(段)监测5个指标:氨氮、总磷、COD、石油类、DO

通过招标,确定了5家监测单位承担我市的河涌监测任务。从9月开始组织开展河涌监测工作。目前已完成20179月、11月监测分析工作,监测数据将用于政府部门资源共享,可作为河涌整治基础数据,治水成效评估和相关考核,以常态化监督倒逼责任落实。项目特色亮点如下,一是实现了全面覆盖,共约1000多条(段)河涌,是我市开展河涌监测工作以来覆盖范围最广的。二是水质监测科学公正,为客观、公正的判定各河涌水质,每个河涌上、中、下游各采样一个。三是首创分组团开展监测工作,整个监测分别由4家监测单位分承担西北组团、北部组团、中心组团、南部与东部组团的采样监测工作。四是充分满足水环境功能区的判别要求。对于已划定功能区要求的约186条水体实行功能区标准,对未划定的以优于劣V类作为标准,判断水质是否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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