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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2016年环境信访重信重访专项调处行动取得满意成效

文章来源: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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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2016年环境信访重信重访专项调处行动取得满意成效

 

我局在20163月制定并印发《中山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环境信访重信重访专项调处行动》,根据排查,共排查出来的环境信访重信重访案件54宗(其中:属重大环境信访案件,由局领导包案 11宗;属监察执法类环境信访案件,由环境监察分局包案10宗;对曾引发群众多次投诉,目前已化解但需复查类环境信访案件,由镇区环保分局包案33宗),以及在集中化解期间,根据动态台账管理制度,增加重信重访案件4宗,合共58宗环境信访重信重访案件,未发生因重信重访引发的进京上省、到市大规模上访等越级上访事件。

专项行动调处期间,我局现场监督检查企业11490家次,实施查封扣押22宗;责令限期整改161家次,实施限产停产8,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23宗,建议处罚金额达1300万元;各级领导干部到基层参与信访案件调处1310宗次,其中直接由市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参与现场调处达33宗次,走访信访人51人次;专项行动期间共印发专项行动调处简报3期,并通过在简报内专栏推广成功的信访调处案例形式,指导各镇区开展热点难点案件的信访调处工作,在全市环保系统形成集中化解群众反映强烈信访问题、消除影响群众切身环境权益案件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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