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掌握内河涌水质打好黑臭(未达标)水体剿灭战,我市千条河涌实现全覆盖监测
文章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时间:2017-12-08
2017年4月19日市长会议研究决定,将中山市整治黑臭(未达标)水体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中山市整治黑臭 (未达标)水体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第一专责小组和第二专责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统筹、协调、督导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工作和指挥部日常工作;第一专责小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统筹,负责中心组团各镇区黑臭 (未达标)水体整治工作;第二专责小组由市水务局牵头统筹,负责中心组团以外镇区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工作。环保部门充当“裁判员”角色,随时加强水质监测,了解水环境变化,对水体整治工作进行评估。
■精心设计,编制完成《中山市河涌水质监测方案》
为准确掌握我市内河涌水质,打好全市黑臭(未达标)水体剿灭战,市环境保护局安排专业人员研究并设计全市河涌监测方案,调研其他城市河涌监测布点实例,并多次邀请第三方监测单位咨询商谈,组织市水务局、住建局讨论,最终编制完成了《中山市河涌水质监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计划自本年度起,根据市水务局提供的全市河涌名录,开展覆盖全市的河涌水质监测,并参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要求,对每段河涌的上、中、下游设置3 个采样点。《方案》结合省对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的考核要求,对中心城区(东区、石岐区、南区、西区、五桂山共约84条 (段))加入黑臭水体监测指标,共监测7个指标:氨氮、总磷、COD、石油类、DO (溶解氧)、透明度和氧化还原电位。其余19个镇区共约1036条 (段)监测 5 个指标:氨氮、总磷、COD、石油类、DO。
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2017年9月、11月监测分析,监测数据将用于政府部门资源共享,可作为河涌整治基础数据,治水成效评估和相关考核,以常态化监督倒逼责任落实。
■《方案》实施,使我市水质监测工作呈现4大亮点。
一是实现了全面覆盖。共约1000多条(段)河涌,是我市开展河涌监测工作以来覆盖范围最广的。
二是水质判定最为严格。为客观、公正的判定各河涌水质,每个河涌上、中、下游各采样一个,以三个样品中水质最差项作为整条河涌的水质判定。
三是首创分组团开展监测工作。整个监测分别由4家监测单位分承担西北组团、北部组团、中心组团、南部与东部组团的采样监测工作。
四是充分满足水环境功能区的判别要求。对于已划定功能区要求的约186条水体实行功能区标准,对未划定的以优于劣V类作为标准,判断水质是否达标。
■2018 年起将增加监测频次,并使数据更严谨性
环保部门介绍,2017年度监测频次为一年两次(丰水期、枯水期各一次),为增加数据对比性,更为客观反映河涌水质,拟从2018年起增加监测频次,为一年四次 (3月、6月、9月、11月各开展一次)。另外,2018年项目资金的投入拟由2017 年的500 万增加至1000万,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一家第三方监测公司作为质控监理单位,开展从采样、分析、质控、样品比对、数据录入、报告审核等全过程监督和管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严谨性。
■精心设计,编制完成《中山市河涌水质监测方案》
为准确掌握我市内河涌水质,打好全市黑臭(未达标)水体剿灭战,市环境保护局安排专业人员研究并设计全市河涌监测方案,调研其他城市河涌监测布点实例,并多次邀请第三方监测单位咨询商谈,组织市水务局、住建局讨论,最终编制完成了《中山市河涌水质监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计划自本年度起,根据市水务局提供的全市河涌名录,开展覆盖全市的河涌水质监测,并参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要求,对每段河涌的上、中、下游设置3 个采样点。《方案》结合省对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的考核要求,对中心城区(东区、石岐区、南区、西区、五桂山共约84条 (段))加入黑臭水体监测指标,共监测7个指标:氨氮、总磷、COD、石油类、DO (溶解氧)、透明度和氧化还原电位。其余19个镇区共约1036条 (段)监测 5 个指标:氨氮、总磷、COD、石油类、DO。
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2017年9月、11月监测分析,监测数据将用于政府部门资源共享,可作为河涌整治基础数据,治水成效评估和相关考核,以常态化监督倒逼责任落实。
■《方案》实施,使我市水质监测工作呈现4大亮点。
一是实现了全面覆盖。共约1000多条(段)河涌,是我市开展河涌监测工作以来覆盖范围最广的。
二是水质判定最为严格。为客观、公正的判定各河涌水质,每个河涌上、中、下游各采样一个,以三个样品中水质最差项作为整条河涌的水质判定。
三是首创分组团开展监测工作。整个监测分别由4家监测单位分承担西北组团、北部组团、中心组团、南部与东部组团的采样监测工作。
四是充分满足水环境功能区的判别要求。对于已划定功能区要求的约186条水体实行功能区标准,对未划定的以优于劣V类作为标准,判断水质是否达标。
■2018 年起将增加监测频次,并使数据更严谨性
环保部门介绍,2017年度监测频次为一年两次(丰水期、枯水期各一次),为增加数据对比性,更为客观反映河涌水质,拟从2018年起增加监测频次,为一年四次 (3月、6月、9月、11月各开展一次)。另外,2018年项目资金的投入拟由2017 年的500 万增加至1000万,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一家第三方监测公司作为质控监理单位,开展从采样、分析、质控、样品比对、数据录入、报告审核等全过程监督和管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严谨性。